摘要

<正>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各小学可根据年段、季节等因素灵活调整上学时间,其中要求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早上最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冬季还应适当延迟。中小学不得早于8:00组织学生上课,小学一二年级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