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按照现行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需区分"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分别清算,而房地产项目建设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多为项目共同成本、费用,如何在"普通住宅""其他类型房地产"中分摊这些共同成本、费用会很大程度影响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税负。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车位"本身兼具配套功能及可售商品的性质,使得其在土地增值税处理时更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