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鉴于专利池市场竞争的双刃性,在维持专利池优势的同时必须对专利池滥用进行反垄断法规制防止其因非法垄断导致反竞争效应。我国在专利池立法审查体系、专利池滥用反垄断法规及制度、知识产权法院体系及专利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待完善和建设,此外反垄断执法部门对潜在的反竞争专利池协议评估应做综合考量,包括判断相关专利的属性、专利池协议是否有反竞争效应,以及具有反垄断法性质的专利池的合理抗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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