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年劳动力法律服务主要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保障制度来实现。以社会保障为重心的法律服务策略,基于社会撤离理论,为退出劳动市场的老年人提供了丰厚的退休金或养老金,并鼓励提前退休,其在运行中受到了理论拷问和现实紧逼。以就业保障制度为重心的法律服务策略,以活动理论为基础,以推迟退休年龄为核心,延长劳动力的就业期限,并促进"积极老龄化"的实现,但若单纯贯彻该策略,对老年劳动力的身心健康、企业发展、社会发展均有不利影响。我国在实践中寻求双重重心的平衡,将"完善社会保障"作为首要目标,将"保障老年就业"作为应对目前困境的重要办法。克服寻求重心平衡中的困难,还应加强积极老龄观教育,防止年龄歧视,保障平等就业权,多渠道实现养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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