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债权人撤销权旨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考察我国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立法沿革,不难发现,关于债权人撤销权客体范围的规定变动比较大,发生了从谨慎列举到用兜底的描述将客体范围扩大至所有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无偿行为以及有偿行为的转变。在《民法典》正式实施以来,这一制度正在被广泛运用。但司法实践中,存在撤销权客体范围认定的难题,突出表现在债务人通过身份行为对财产进行处分和对于财产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权利进行处分时,难以界定能否纳入债权人撤销权客体范围之内,以及纯财产性的法律行为中也存在很多疑难问题的困扰。须把握好权利的边界,在注意债权人撤销权的客体范围的边界的前提下,通过解释论对其进行详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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