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例】三个月前,谢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在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段时,因突然发现走过头了,遂未顾及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立即减速掉头。此时,苏某正驾驶摩托车在谢某后面同向而行,由于相距较近,苏某出于躲避,急转中不慎翻入路边小河,导致全身多处受伤和摩托车损坏。当苏某向谢某投保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时,却遭到拒绝,理由是谢某掉头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同时重型货车与摩托车并未发生接触,即损失完全是苏某自己没有注意路面动态所致。那么,保险公司的理由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