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权,作为人的应然权利,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前提。自从人类族群进入社会化以来,人权就一直是人们不断追求的目标。国家成立以来,各国都纷纷通过宪法规定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通过国家意志承认公民的基本人权,用国家强制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正常行使。然而,权利的行使并不是没有边界的,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也不是越宽泛越好,个人权利的行使也要有一定的限制,究其原因是因为人类族群的社会性所决定的。各国在宪法中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进行了必要的限制。比如我国现行《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1]

  • 单位
    国防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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