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天津市海上搜寻救助规定》已于2020年7月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张国清2020年7月8日天津市海上搜寻救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及时、有效搜寻救助海上遇险人员,保障人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