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保持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适应国内经济形式多样化,财政部于2017年7月修订下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收入准则对特定交易会计处理做了一定调整,使企业会计核算更为规范。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是新收入准则中若干特定交易处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销售方式与手段。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比较新旧收入准则对附销售退回条款销售的会计处理,并总结差异,分析新收入准则对该项业务处理的改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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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