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新时代背景下对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性解读。社会工作作为重要的社会主体力量,对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着独特作用。深圳社会工作在基层社区发展实践中,经历岗位社工购买、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化、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三个阶段,当前社会工作反映出缺乏专业性、角色定位模糊、资源整合能力不足等弱自主性问题,导致这些问题的因素可以分为:主体间的地位差异、资金投入的方式和水平、服务方法和内容、居民的乡土情结。基于协同治理理论,在社会工作嵌入社区治理共同体中展开理论对话,文章发现社会工作可以发挥角色优势和专业技能,与社区治理各主体之间进行良性互动,以实现社区治理效能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