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法》在30年前的颁行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是中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里程碑。《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蕴含的热爱本民族和热爱祖国的和谐统一、水乳交融的价值内涵历久弥新,在当代及今后尤其值得彰显,这就需要在当前及今后旗帜鲜明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并大力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使该法在保障少数民族实行区域自治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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