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水规[2021]3号各设区市水利(务)局,厅属各水利工程管理处:为切实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水利工程防洪安全,维护河湖良好管理秩序,省水利厅制定了《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0月21日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 单位
    江苏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