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行政行为为核心所构建的行政法教义学研究,重视基本概念的内在构成和外在形式,沿循着传统的论述逻辑,反思和重述行政不作为这一重要理论范畴的内在构造要件,以回应当下普遍存在的学理争议。据此,从存在法定作为义务、具备作为的明确意志、行政程序消极且逾期逐层剖析行政不作为的内在要件,准确区分构成行政不作为的义务前提、主观意志、客观程序,在此基础上以求准确分解各个要件的具体内容,进而理解和把握不同构成要件之间存在的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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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