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解"是学生评价开展的基础。以"理解"为切入口,从哲学诠释学的视角出发,明确"理解"内涵:理解即"人存在基本方式""意义的生成""视域融合"的过程以及主体间性的"对话"。实际上,"理解"在学生评价中却走向迷失,主要体现为静态预设的学生评价标准、主客对立的学生评价主体、对话缺失的学生评价过程以及聚焦量化的学生评价结果。对此,应促进"理解"的回归:一是为了"理解"而进行学生评价;二是基于"理解"而进行学生评价,这要求具有动态生成的评价标准、主体间性的评价主体、敞开对话的评价过程以及质性描述的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