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增减挂钩政策再次"升级",允许深度贫困地区节余指标跨省调剂。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有关要求。运用这一政策要遵循哪些原则?节余指标如何使用和再分配?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小组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