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司治理的现实困境与消解路径

作者:李忠鲜
来源: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3, 25(04): 94-156.
DOI:10.13916/j.cnki.issn1671-511x.2023.04.006

摘要

破产法中的公司治理问题不仅决定了企业的生死存亡,还与破产制度的运行效果密切相关。破产程序本应将债权人利益作为公司治理的终极目标,然而《企业破产法》所构建的以债权人会议、破产管理人和司法/行政互动为核心的三重权力体系却令债权人的治理权存在落空风险。为了应对债权保护制度失灵的困境,消解路径应从债权人权利保障的目标定位出发,确立破产管理人的履职行为坚持债权主导原则,在股权与债权相互掣肘时奉行债权优规则,同时革新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破产公司治理的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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