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与犯罪交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被限缩的问题,是中国民法学者一致批评的对象。在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也是学者关注的话题之一。《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严重限缩了侵权与犯罪交叉案件中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不适当地减少了被害人可以获得的损害赔偿数额,严重限制和妨碍了私权救济的充分性,应实现侵权责任的优先性与保持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