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修订背景和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人才工作重要思想,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高素质人才夯实基础力量,围绕新形势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立足于服务我市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建设,打造人才宜居宜业环境,全方位做好人才安居保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江苏省社会信用管理条例》《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等进行修订。二、主要修订内容(一)将公共租赁住房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根据国办《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公共租赁住房回归保基本的属性,由保障性租赁住房承担保发展的作用,主要保障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因此,在《办法》的人才安居实物配置中,删除了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