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清以来,贵州一些少数民族已经颇习汉语汉文,有的民族亦有本民族的文字,但总体来说这些地区与“汉地”仍有不小的距离。清代特别是“新政”后,清政府加快了在民族地区推进汉文的步伐,要求添设“官话”等课,不过因人、财两缺,见功不易。多方力量共同推进了民族地区本民族语言的创立,但传统的汉字教育仍占有相当的比例。语言推广的进程也是文化的融合过程,清政府推进语言文字的策略尚需以尊重民族地区的语言文字与习俗为前提,与民族地区社会的发展水平相谐共进。

  • 单位
    贵阳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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