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九)》的通过,使贪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从数额为主、情节作为加重量刑要素修改为概括数额加情节的定罪量刑标准。这一新的指导思想,意在促成情节会对量刑产生同等地位的影响,解决贪污罪量刑均衡的问题。文章以判决书为样本,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法律修改前唯数额论产生的量刑畸轻畸重的问题有所改观,但数额对量刑仍有重大影响,在量刑情节的认定上存在着不规范。对此需要审慎采用数额变动方式,严格认定量刑情节,以做到量刑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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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南工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