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免费注册
首页
论文
论文详情
赞
收藏
引用
分享
科研之友
微信
新浪微博
Facebook
分享链接
原债务人死亡附强公证执行证书出具问题研究
作者:龚婷婷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2020, (02): 244.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1.227
附强公证
继承人
执行证书
被执行人
摘要
已经取得公证机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之后、尚未出具执行证书之前,原债务人死亡,公证机构应直接将继承人列为被执行人,方符合法律法规的本意,契合公证制度的职能。
单位
四川大学
全文
全文
访问全文
相似论文
引用论文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