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以2013-2017年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运用回归分析检验了多个大股东对创新投资的影响,以及独立董事对多个大股东与创新投资的调节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多个大股东共存抑制了企业创新投资,验证了"过度监督"和内斗的假说;独立董事年龄、技术型独立董事和学术型独立董事对多个大股东与创新投资有显著的调节作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发现,产权性质的不同和不同类型的多个大股东会使得上述结论存在差别。因此,企业应注重股权结构的合理化,必要时可以通过引入独立董事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来促进企业创新投资。本文不仅细化丰富了相关创新投资的研究文献,并对现实中如何改善公司治理,提高创新水平提供了经验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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