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创作出独创性艺术作品,艺术家必须获得超越视角以洞察世界,久而久之,渐渐形成某种"孤立"的境界。中国电视剧艺术生产主体是由制片人、编剧、导演、演员等艺术家按照一定形式结构的集体。如此,电视剧艺术家被抛掷在一条"孤立"到"集体"的路上。在不同的体制和机制下,曾形成"编剧中心制"、"导演中心制"、"制片人中心制"、"明星中心制"等等组织形式,无论以谁为中心,其实质无非要确立一个"孤立"的中心。其实,艺术生产的"孤立"与"集体"并不矛盾,在"孤立"到"集体"的路上,个体应既是"孤立"的,又是"集体"的,"孤立"中有"碰撞","碰撞"后再"孤立",形成一种多元结构的"集体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