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桂自然资规[2020]6号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储量评审机构: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 2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96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7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