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鄂发改价调〔2022〕32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退役军人局,国家统计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调查队: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 1340号)精神,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将我省阶段性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职能认真组织落实。

  • 单位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