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专利权的特殊性,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专利侵权中的合理注意义务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区分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主动注意义务和被动注意义务,综合考虑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模式、专利权的类型、侵权的显著程度、通知的完整性等因素,参照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做法,比较实体市场管理者的处理实践,确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合理注意义务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