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法定刑的设置存在刑不制罪、内外不协调、预防效果不佳等问题,易引发社会价值冲突与争议,应改进该罪名刑罚设置的直观形式标准,在借鉴域外立法的背景下,通过分级制裁、增设罚金等措施提升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