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国内外频繁发生学生自我伤害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学生自我伤害主要是指个体或者群体在某种特殊环境、意外事件的强烈刺激下,心理失去平衡,情绪紊乱、失控,继而做出违反社会道德、校园规范甚至是违反法律的自我伤害。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切实有效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结合我省和长春市相关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基于教育部门多年工作实践,笔者有如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