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金融监管法制建设滞后,没有顾及农村金融市场特质,影响到农村金融监管绩效的提升和农村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制体系。遵循"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并重"、"国家适度干预"和"确保农民金融权益"价值理念,构建具有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特质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以更好地保障农村金融业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