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收集2006—2018年我国首次公布股权激励草案的上市公司行权业绩条件数据,基于实证研究法,分析公司治理结构对股权激励行权业绩条件设计严格程度的影响。研究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监事会规模越大的企业,越有可能设置严格的行权业绩条件;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的企业,更有可能设置宽松的行权业绩条件;非国有企业比国有企业更有可能设置严格的行权业绩条件;而独立董事比例高低并没有影响行权业绩条件设计的严格与否。

  • 单位
    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