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粤府办[2020]1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切实做好我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