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财政分权与财政集权的协调机制,财政转移支付旨在促成各层级政府支出责任与事权的相互适应、匹配,其功能发挥离不开规范目标的明确。基于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两种类型不同的运行机制,分别设置规范目标,前者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后者为特定政策目标。在特定政策目标之下又包括克服外溢性、发展公共事业及狭义特定政策目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特定政策目标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如此,建立起内在统一、协调而又清晰的目标体系。

  • 单位
    淮阴师范学院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