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Web3.0时代的到来,倒卖火车票犯罪并没有销声匿迹,反而借助科技手段进行了迭代升级。倒卖火车票黑色产业链的上游利用网络爬虫实时监控车票信息、控制票源,下游吸引买家并完成车票交易,除了构成倒卖车票罪外还可能成立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相关罪名。要将上游获取数据的行为入罪,既要从形式上判断是否违反12306网站的规则和行业规范,也要从实质上判断爬取的信息性质和对网站服务器运行的影响,并考虑到跨站请求伪造行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的干扰。倒卖车票罪保护的法益是民众的公平购票权,该罪的构成要件行为是非法控制票源后出售车票。网络科技公司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帮助用户抢票的行为,即使事实上造成了控制部分票源的效果,也不应当以倒卖车票罪论处。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