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政办发[2021]2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3月26日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