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情】刘某在公司担任运营经理。2020年1月,公司以刘某所在项目结束、没有新岗位为由,通知刘某待岗。同年9月,公司以刘某自2019年4月以来多次迟到、旷工为由,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刘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刘某的仲裁请求。公司不服,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