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200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将新宇案收入公报,违约方是否应被赋予解除权受到越来越多的争议,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判决以支持违约方享有解除权为论据。本文从违约方解除权现状入手,通过进行法院观点比较,发现传统关于解除权主体的限制开始突破。通过法理分析,肯定违约方解除权的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