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情2008年9月,J公司与重庆市永川区大安镇T村民小组签订集体土地入股协议,租用集体土地170余亩用于修建轧钢厂。2008年12月,J公司开始动工建设,修建了围墙、堡坎及地下基础。2009年9月,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J公司违法占地80亩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