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并未规定同一物上并存居住权与抵押权情形时,如何处理两者间的冲突问题。在分析两类权利本身的价值追求的基础上,分类讨论两者可能发生冲突情形,设想消解冲突的方案:依据居住权与抵押权设立的先后顺序,优先保障先行设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