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并政发〔2021〕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现将《太原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