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法学发展史上,学者们围绕着"法是什么"的研究与探讨恒久弥新,不同的研究方法与思考角度,会导致截然不同的解答。但是,只有马克思主义法学才真正解决了"法是什么"的问题。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指导下从事学术研究。孙国华教授提出,"法是理与力在历史实践中的结合与展开"的观点,并广受推崇。在广义的法定义中,理与力的第一次结合在革命时期完成。因此,本文以法国大革命为例,论证"法是理与力的结合",并加以延伸思考。理是法的内容,力是法的外在表现形式,法是理与力的结合,是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在革命斗争中,理与力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系统。力(force),指政治力量的斗争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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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