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刑中“财产”的时间限定

作者:王飞跃; 贺永坚
来源: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 12(03): 297-300.
DOI:10.3969/j.issn.1672-3104.2006.03.006

摘要

我国刑法关于没收财产刑的规定有一定缺陷,基于刑事责任的确立根据、刑罚的功能、他人合法行为的效力、刑罚的确定性、刑事政策等五个方面的理由,没收财产刑中的"财产"应当限定为犯罪行为实施时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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