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夫妻财产关系涉及个体小家庭、大家族、个人利益及相互间的利益平衡,婚姻关系成立后妻子人格被丈夫吸收,丈夫对个体小家庭财产享有所有权,但在同居共财家庭模式下,财产由家长所有并支配,此外,妻子并非完全无财产权。要想探寻古代夫妻财产规范及其背后的立法理念、价值立场与礼法文化传统,需从古代夫妻关系成立后财产的归属、离婚后夫妻财产的分配以及夫妻一方死亡后财产继承等方面来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