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阿拉伯数字使用规则:(1)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而且很得体的地方,均应使用阿拉伯数字。(2)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刻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例如:1999年不能写成99年。日期的表示采用全数字式写法,例如:2006年2月18日,写作2006-02-18或20060218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