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商秩字〔2023〕18号各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各相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预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