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中将侵占遗忘物纳入犯罪,而遗忘物该如何界定,遗忘物与遗失物是何种关系,刑法界存在着重大分歧,且严重阻碍了侵占罪的司法实践。通过国内外刑法及民法上遗失物的有关规定可知,在刑法上侵占遗忘物和侵占遗失物不能等同。刑法上遗忘物的认定不能以权利人对财物的控制程度和失控后所处的状态为标准,而应以拾得人违反其特定的从业要求和生活期待为评判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