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Q:我司是一家民营散货船公司,今年夏季,我司接到一票由大连运往青岛的钢材货物,载货量超出了参考载货量约2%,在执行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因受天气影响,部分货物浸水造成货损,该行为是否会影响后续保险理赔?A:在水路运输过程中,船舶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行为是造成船舶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近年来主管部门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之一。近三年全国海事管理机构在沿海海域共实施行政处罚9625起,其中对船舶超载的行政处罚是5841起,占比为60.69%,海事管理机构对沿海船舶超载的行政处罚月均16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