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阐述了2017年财政部印发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要求,各高等院校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固定资产核算内容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本文以《政府会计制度》与《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为基础,分析现阶段高等学院日常所触及各类固定资产业务核算类型,通过具体举例分析各类业务,能帮助高等学校财务会计人员在进行《政府会计制度》转换固定资产核算工作中提供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