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技术层出不穷的融媒体时代,媒体行为是否有价值取决于该行为是否精准对应了受众的心理需求,并且是否将这份需求满足彻底、使受众获益。归纳受众对需求度高的互联网产品心态,可大致划分四个层面:很需要、很想说、很想搏、很想转。这四个层面直接关联受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媒体融合要在快速运转之前深度考量这四个层面的出发点,使每一个行为都能经得起自问:这是受众需要的吗,正在进行的融合是否真正践行了需求服务和优秀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