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报灾制度是在救灾实践中建立、完善起来的,始建于顺治朝,发展于康雍朝,完善于乾隆朝。清代的报灾制度规定了报灾期限及冒灾、瞒灾及告灾不实的处罚,建立了卫所、粮庄报灾制。完备的报灾程序成为确保康乾盛世灾赈制度顺利执行的基础,凸显了帝制顶峰阶段灾赈制度成效显著的原因。建立系统的灾赈预警及灾情信息的绿色上报通道机制,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是清代报灾制度垂鉴后代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