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民发[2018]221号各区民政局、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军人抚恤优待的实施意见》(杭政[2008]10号)文件规定,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市区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